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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登才解读国办《物流27条》:物流降本增效使出实招

发布时间:2017年08月29日15:44
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发出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,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7]73号)。

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,为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,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,明确提出27条政策措施(以下简称《物流27条》。

这是继2016年9月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(2016—2018年)》(国办发〔2016〕69号)之后,再次就物流降本增效发出的重要文件。

国办《物流27条》的出台充分表明物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

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,国务院办公厅就同一行业相同专题连续两次发文,充分表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,也是物流业产业地位显著提升,发展环境持续向好的重要标志。

2014年9月,国务院发布的《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(2014-2020)》(国发〔2014〕42号),把物流业定位于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、战略性产业,准确反映了物流业的产业地位。

 物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。物流业融合运输、仓储、货代、信息等相关产业,衔接生产与消费,是实体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。

2016年,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229.7万亿元,每单位GDP产出需要3个单位的物流总额来支撑。

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,有利于物流业与实体经济联动融合,适应新一轮产业变革要求,推进生产方式和流通方式转变,进而促进整个供应链、产业链优化整合,助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、提档升级。

 物流业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。2016年,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达11.1万亿元,与GDP的比率为14.9%,虽连续五年保持下降,但仍有较大潜力。

我国公路货运量、铁路货运量、港口货物吞吐量、快递业务量均居世界第一位,物流市场规模稳步扩大,物流供给质量逐步改善,但仍有“短板”。

在土地、资金、劳动力等要素成本趋紧的情况下,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,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从整体上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意义重大。

物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。据统计,2016年我国物流业从业人员超过5000万人,物流从业人员供养人口2亿人上下。随着电子商务、高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,带动生产和流通方式的改变,物流业将会产生更多的就业岗位。

由此可见,物流业不仅是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,也是扩大就业,惠及民生的社会“稳定器”。

 物流业是“双创”活动的重要阵地。物流业是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充分竞争行业,也是新技术、新模式率先产生和推广应用的领域。

在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热潮中,以自动化+信息化为标志的“智能物流技术”(智能仓储、智能运输、电子单证、无人机、无人驾驶、物流机器人)等一批国际领先技术在物流领域得到应用;供应链物流、无车承运、甩挂运输、多式联运等一批新模式得到推广。

物流业创新发展,也推动了实体经济动能转换和降本增效,显示了产业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。

 物流业是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依托。“一带一路”、“京津冀协同发展”和“长江经济带”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,都离不开物流业的支撑保障。习近平主席提出的“五通”思路,同样需要物流业跟进衔接。

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,物流国际化成为国际产业竞争的前提和基础。加大物流战略资源投资布局,提升国际物流服务水平,有利于提升国家竞争力,助推实体经济“走出去”,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。

降低制度性成本应作为政府层面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的着力点

近年来,我国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阶段性成果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呈逐年下降态势,2013年为18%,2014年16.6%,2015年16%,2016年下降为14.9%。虽有产业结构变化和统计数据调整的原因,也显示出物流降本增效取得了积极进展。

究其原因,一方面,行业企业通过模式创新和技术进步优化资源配置,促使效率提升,成本下降;另一方面,政府层面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已经初见成效。

2016年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《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(2016-2018年)》,从简政放权、降税清费、补短强基、互联互通、联动融合等五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任务安排。国家发改委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公安部、工信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标准委、海关总署等部门从各自职能定位出发,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,正在逐步落实。

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《2016年度物流企业负担及营商环境调查报告》显示,52%的企业反映国务院出台的简政放权政策基本落实;53.3%的企业反映清理行政性收费政策基本落实;51.9%的企业反映公路运输“乱罚款”现象有所扭转。同时,也说明政策落实还有较大差距和空间,物流企业对于进一步落实政策,改善环境充满期待。

当前,我国物流业营商环境有了较大改善,物流降本增效取得阶段性成果。但与实体经济要求,与形势发展变化,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。物流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,也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,遇到许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。根据我们的调查,业内企业反映强烈的政策问题主要有:

一是税收方面。“营改增”试点全面推开后,物流业主要是公路货运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;个体运输业户无法在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;物流业各环节税率仍未统一。

二是车辆通行管理方面。货运司机及运营车辆证照办理、审验及检验、检测重复繁琐,公路执法行为不统一、不规范,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。

三是证照管理方面。快递经营许可限制较多,分支机构设立存在障碍,物流企业经营所需证照还需要进一步归并简化等。

四是城市配送方面。城市货运车辆限行区域过大,限行路线设置不合理,限行时间过长;电动三轮车快递配送限制较多,影响“最后一公里”通达。

五是物流用地方面。随着城市扩容改造,存量物流用地受拆迁影响加速缩减,新增和置换物流用地越来越向城市郊区甚至其他城市转移。特别是大城市“一库难求”、租金上涨。

六是融资方面。主要是融资渠道少、可抵押物少,折扣率高、贷款额度小、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、上市门槛高等等。

我们认为,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,应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发力。在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经营策略,采用新技术、新模式,提高运作效率和效益的同时,也需要政府层面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营造良好发展环境。

国办《物流27条》针对性强、符合行业实际,期待真正落地

国家发改委是国办《物流27条》研究起草的牵头单位,我们作为行业协会全程参与了这项工作。总体来看,《物流27条》针对性强,符合物流降本增效,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。

① 深入调研,反复论证。自今年3月份以来,国家发改委派出多路调查组深入各地调研,走访一线企业和员工,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,听取各方面意见。形成初稿后,又反复征求各部门意见,协调具体问题。

7月5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后,还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。《物流27条》经历了较长的决策过程,比较接“地气”,符合物流业发展的需要。

② 直面问题,抓住了行业“痛点”。《物流27条》提出的七个方面、27项具体措施,基本上涵盖了当前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,重点突出,切中要害。

主要内容包括: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;加大降费清税力度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;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环节建设,提升物流服务综合能力;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、标准化、智能化,提高运行效率;深化联动融合,促进产业协同发展;打通信息互联渠道,发挥信息共享效用;推进体制机制改革,营造优良营商环境。

③ 针对行业“顽症”,使出了“实招”。《物流27条》瞄准多年来累积的“老问题”,提出了新的政策措施,“干货”比较多。

比如,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、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、完善道路货运证照考核和车辆相关检验检测制度、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、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、年内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、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、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“营改增”相关工作、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、着力解决“乱收费、乱罚款”等问题、加强对物流发展的规划和用地支持、加强和完善一批国家级物流枢纽、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、全面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等。

对这些企业反映强烈,各部门取得共识的政策措施,都明确提出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,政策效果值得期待。

④ 对条件不够成熟的问题,也指出了方向和路径。物流业涉及领域广、管理部门多、协调难度大,存在问题比较复杂。

《物流27条》对那些条件不太成熟,暂时彻底解决有困难的问题,也提出了目标和路径。比如,统筹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、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、开展仓储智能化试点示范、加强数据开放共享、建立健全物流行业信用体系、探索开展物流领域综合改革试点等。

我们认为,《物流27条》提出的主要政策措施,是在深入企业调研,充分听取行业协会意见基础上提出来的,都是解决行业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。业界迫切期盼各有关部门按照《物流27条》提出的部门责任分工,抓紧落实到位,真正收到实效,增强行业企业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“获得感”。

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行业社团组织,我们将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统一部署,继续深入调查研究,积极反映企业诉求,主动协助政府决策,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,在深化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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